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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概况

巴彦淖尔市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职责

巴彦淖尔市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推动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组织会员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的作用,动员组织计生协会员和志愿者,为育龄群众提供生育、生活、生产服务和优生、优育、优教服务,争取上级组织和社会力量支持,帮助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四)指导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发动会员依法参与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及辖区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指导基层在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维权等多方面的指导与服务。

(六)负责指导全市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

(七)承办市委、政府和上级计划生育协会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