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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生育政策 |王培安:怎么破解“想生不敢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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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6 09:45 作者: 来源:中国计生协 浏览次数: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日前公布,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如何理解其精神要义?怎样破解“想生不敢生”的问题?为什么要保护民族生育力?我国是否还保持人力资源优势?就一些焦点问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培安一一作出解答。

本期第5、6问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培安

5、《决定》提出的配套支持措施,关键内容是什么?

答:今天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支持年轻人生孩子,其难度并不亚于甚至要超过三四十年前对人口数量的控制。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解决群众“不愿生、不敢生、生不出、生不好”问题,关键在于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2020年我国的总和生育率已下降到1.3左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育水平将面临继续下行的压力。当前,影响生育率的关键因素不是生育政策的数量问题。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关键要从影响群众生育行为的主要问题和敏感因素入手,从经济、社会、法律、性别平等多方面综合发力,加强政策统筹配套,合理降低家庭生养子女的成本,补齐短板,改善民生。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生育主体观念转变,生育意愿显著下降;托育服务严重不足,社会支持体系尚不健全;性别平等意识偏弱,职业女性承受过重的生育养育和职业发展压力。

群众在生儿育女方面存在诸多现实困难,迫切需要国家层面的支持,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帮助解决生养子女的后顾之忧。一是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大力发展普惠型托育服务,避免误入产业化、市场化的歧途;二是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构建与国家人口战略相适应的生育保障体系;三是将养育3岁以下婴幼儿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减轻家庭育儿的经济压力;四是建立健全家庭友好政策体系,将性别平等落到实处;五是加强脱贫地区婴幼儿照护入户指导,缓解人口发展的地区不平衡问题。

6、怎么破解“想生不敢生”的问题?

答:无人照料孩子、女性在职业发展和养育子女之间的矛盾是导致生育率下降的重要因素,严重制约了广大生育期家庭的实际生育行为。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显示,61%的一孩母亲因为“没人看孩子”、28%的一孩母亲因顾虑“影响工作和事业发展”而不愿生育二孩。同时,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对养育孩子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攀比”的养育之风逐渐形成,时间投入和经济投入非常大,家庭育儿成为沉重负担。同时,我国女性劳动参与率在全世界都是最高的,托育服务的刚性需求很大。有数据显示,在经合组织国家,3岁以下儿童接受正规托育服务的比例为34%,我国3岁以下儿童入托率仅为5.5%左右。托育问题成为群众“想生不敢生”的主要障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托育问题,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解决托育问题,需要以各级政府为主导,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为家庭照护和机构照护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一是尽快将托育服务体系作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构建政府主导、以普惠微型托育机构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托育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二是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大投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型托育机构。三是在出生人口减少、学前教育资源有富余的地区,鼓励“托幼一体化”,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将2至3岁幼儿托育服务纳入以公立机构为主的普惠型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四是以社区为依托,按照“提升增量,挖潜存量、创新形势”的总体思路,“建、收、扩、租”四措并行,提供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育服务及配套安全设施。

解决托育问题,也需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的重要作用。当前,中国计生协广泛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提供宣传咨询和入户指导;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创建试点,探索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和社会监督机制;实施“向日葵计划”,建立亲子小屋,促进农村儿童早期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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