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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扎实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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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28 16:15 作者:吴冬青 马东 来源:磴口县计生协会 浏览次数:

2018年,在自治区计生协的大力支持下,磴口以创建全区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为目标,切实提高全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创建水平,对标先进、查漏补缺,多措并举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再上新水平。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组织计生专干经过入户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反复征求群众建议后,根据各苏木镇、农场的实际情况,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计划生育村(居)民民自治章程》,并制定了《村(嘎查、社区、分场)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服务协议书》和村(居)民自治制度,使党和政府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具体转化为由居民认同并自觉遵守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两个转变”。

二是加强自治宣传。充分发挥人口学校、协会会员之家、新家庭文化书屋等阵地作用,广泛宣传村(居)自治的目的和意义。此外,每个村嘎查、社区、分场设立有常规的计划生育宣传栏、公开栏,宣传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提高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的知晓率。

三是增强优质服务。在群众自觉自愿、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村嘎查、社区、分场与育龄群众共同签订了《村(嘎查、社区、分场)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服务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兑现各项承诺,充分尊重和维护其避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奖励扶助的权利,全面实行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妇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为自主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育龄夫妇提供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以优质的服务提升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实行民主监督,落实监督机制。(一)对村嘎查、社区、分场的重大事务进行监督。村嘎查、社区、分场群众自治监督小组,做到“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评议。(二)对村嘎查、社区、分场事务公开的监督。对定期公开生育情况、生育登记情况、各项奖励政策落实情况、计划生育经费开支使用情况、履约情况等进行监督。(三)对村嘎查、社区、分场干部的工作和作风进行监督。对社区干部是否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是否在执行政策中出现差错等,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对群众的婚育行为进行评议,表扬好的,批评差的,促进民风的进步,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的建设。

五是加大示范带动。为增强广大计生家庭的光荣感和幸福感,通过对身边的人、身边的事的典型宣传,形成鲜明的社会舆论导向和示范带动效应,让群众真实地看到实行计划生育带来的好处,从而带动周边群众主动关心、支持、参与计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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